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来源: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一)事项名称:
申请专利补助
(二)设定依据:
《长沙市知识产权补助实施细则》长知发〔2018〕17号
(三)办理流程:
1、登陆注册:欲申请专利补助的,即日起进入“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qzsws.com/)登录“知识产权补助申报系统”(http://114.247.84.68/login.jsp)进行在线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审核:申请后等待我局工作人员审核即可;
3、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我局将在官网公示;
4、资金拨付:非职务专利权人补助将通过邮局汇款方式送达联系人地址(请确保联系人地址正确无误);职务专利权人补助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转入联系人提供专利权人(公司、科研院所、高校)的开户行和账号中。
(四)补助范围:
1、专利补助包括: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2)PCT申请与授权补助。
2、国防专利转为普通专利补助包括:
国防专利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解密转为普通专利给予的补助。
(五)补助对象:
1、专利补助、国防专利转为普通专利补助的对象为:
(1)住所地在本市辖区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户籍在本市辖区内的自然人;
(3)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从业人员;
(4)户籍不在本市的驻长高校大学生及本市中小学在读学生。
(六)补助条件:
1、专利补助的条件:
(1)专利权人中的第一权利人住所在本市辖区内;
(2)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依照《专利合作条约》(PCT)规定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审查报告)起一年内或获得国外专利授权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国防专利转为普通专利补助的条件:
(1)国防专利已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解密转为普通专利;
(2)专利权人住所在本市辖区内;
(3)解密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4)自申请专利补助之日起该专利保护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7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八)办理地点:
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qzsws.com/进行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九)补助标准:
1、国内专利授权补助标准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按4000元/件的标准补助给专利权人。
(2)国防专利经解密后转为普通专利的,按4000/件的标准补助给专利权人。
(3)获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利权的比照国内专利授权补助标准执行。
2、PCT申请与授权补助标准
申请人依照《专利合作条约》(PCT)规定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审查报告)后按5000元/件标准补助;通过PCT途径申请并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专利授权后追加补助5000元/件。(同一专利在上述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最多补助五次)。
(十)申报材料:
1、专利补助应提交的材料有:
(1)《长沙市专利补助审批表》(通过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申请补助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此表格);
(2)发明专利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个人身份或居住证明材料;
(4)PCT国际专利申请补助的应提供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审查报告)或国外专利授权证书;
(5)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6)户籍不在本市但在长沙创业、就业(或就读)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单位(或学校)证明。
(7)高校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人证明材料(高校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补助时填写)
2、国防专利转为普通专利补助应提交的材料有:
(1)《长沙市专利补助审批表》(通过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申请补助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此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个人身份或居住证明材料;
(3)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解密公告;
(4)专利权证书(或专利登记簿副本)。
(十一)网上申请:
http://114.247.84.68/login.jsp
(十二)联系电话:
12345或0731-8866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