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来源: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一)事项名称:
申请大学生创业知识产权补助
(二)设定依据:
《长沙市知识产权补助实施细则》长知发〔2018〕17号
(三)办理流程:
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qzsws.com/),进入知识产权补助申报系统(http://114.247.84.68/login.jsp)进行在线申请。
(四)补助范围:
1.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实用新型授权补助;
2.商标注册补助;
3.著作权登记补助。
(五)补助对象:
在驻长高校就读期间或毕业五年以内在本市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大学生。
(六)补助条件:
1.申请补助期限为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之内,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补助;
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的权利人(所有人)是大学生创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3.大学生创业注册商标的补助仅限于为其经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已注册的商标。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7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八)办理地点:
登录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qzsws.com/进行在线申报。
(九)补助标准:
(一)大学生创业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获得授权后补助5000元/件;申请实用新型获得授权后按800元/件标准补助;申请国外专利补助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执行。(申报人同时符合国内授权补助标准和大学生创业知识产权补助标准规定的,一件专利只享受一种类型的补助)
(二)大学生创业申报注册商标费用补助的,按照国家商标主管部门收款收据实际费用给予补助。
(三)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著作权登记补助,补助费用按照著作权人实际交纳的登记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申报人为单位的,按照著作权人实际缴纳的登记费用的80%给予补助, 年度著作权登记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申报人为个人的,按照著作权人实际缴纳的登记费用的100%给予补助, 年度著作权登记补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
2.系列作品只补助第一件作品。
(十)所需材料:
1.《长沙市大学生创业知识产权补助审批表》;
2.申报专利补助的提交: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申报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补助的提交: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以及国家机关开具的收款收据;
4.高等院校学生证或毕业证及个人身份证;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自主创业情况说明书;
7.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十一)网上申请:
http://114.247.84.68/login.jsp
(十二)咨询联系:
专利补助:0731-88666851
商标补助: 0731-88666850
著作权登记补助:0731-85559681,0731-88666840